(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二份);*
(4)产生法定代表人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5)《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一式一份);*
(6)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一份);
(7)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一式一份)。
注:以上“*”的为可选材料,即有变化的提供变化的情况,没有变化的可不提供。
注:如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8、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与其它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相同或相似;
(2)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9、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
20、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资金真实,来源合法;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1、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3)社团决定变更注册资金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注:如社会团体变更注册资金,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22、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3)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相关;
(4)有关部门或单位须是经正式确认的业务主管单位。
2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