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焦点(3)

档案管理2018-07-21王新老师

焦点四:小作坊小餐饮许可管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合理吗?

《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实行许可管理制度,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实施许可和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小作坊、小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食品,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登记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免费为农家作坊生产进行许可登记,减少了生产者经营成本,更有利于开展监管工作。”天门市皂市镇舒滩村农村小作坊主黄帆为这一做法点赞,他还希望监管部门加大监测力度,建立每个生产环节的约束机制,让无良者付出相应代价。

黄石食博园饼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福全建议,应当明确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划分界限,对其生产、销售及经营场所应当有明确的规定,明确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区别。

“要真正处理好依法监管和规范引导的关系,切实促进‘三小’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实施许可和备案登记只是第一步。”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水桥建议,还需充实补充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制度以及对“三小”的信用积分管理制度等。

焦点五:校门口200米内不得有食品摊贩,可行吗?

《条例》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应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或者指定路段,确定经营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二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教授潘思轶非常支持这一规定。“保护孩子,让他们的童年远离小摊重口味,这是我们的责任。”潘思轶表示,由于少儿不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防范能力,为了避免食品安全隐患,划定200米的禁止区域是必要的,也是各省的通行做法。

枝江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王芳认为,这一规定还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交通管理。

“规定合理,但实行起来有困难。”襄阳市城市名人酒店管理人员伍菊林考虑到,到了放学时间,学生有就近和快速用餐的需求,建议规定执行时设置过渡期限,慢慢减少学生校外消费。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是立法听证首次走进基层,同时广开言路开展网上立法听证,并进行电视现场直播和网上图文直播,提高立法听证的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吸引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立法。各位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将成为审议修改法规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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