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3)

档案管理2018-07-15才子老师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被考核单位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本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组织、不配合消防工作考核或者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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