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试点先行,即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即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问:这次改革还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教练员,驾校应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四是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意见》还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措施,如规定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建立驾校信用档案等举措,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自主约考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自主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自主,即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何种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