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等多项改革措施。12月10日,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增加学员自主权
此次改革赋予学员学驾更多的自主权。“概括起来就是四自主一监督,即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培机构、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说。
《意见》明确,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这意味着学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在每一次学习结束之后,向驾培机构支付当次的培训费用。
“推行计时收费,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向驾培机构购买学时,增加了学员消费的弹性。”徐亚华说。
此外,《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此外,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
严格监督问责
《意见》提出,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同时,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培与考试信息共享。徐亚华表示,对于驾培机构和教练员减少培训项目、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徐亚华表示,将督促驾培机构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制定教学标准,严格教学行为监督管理;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和“星级评定”制度,提高失信成本。
按照《意见》要求,2016年上半年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