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型医院巡查实施细则(全文)(3)

档案管理2018-11-22王华老师

二、全面预算管理。其中包括: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2.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3.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议,查找问题,提出措施,落实制度。

三、收入支出管理。其中包括:1.收入管理(1)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管理;(2)认真执行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健全各项价格管理制度,有无自定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等及乱收费行为;(3)加强退费管理,按规定进行退费审批。2.支出管理(1)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标准;(2)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制度;(3)支出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挪用;(4)严格控制人员经费、管理费用支出。3.收支结余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

四、流动资产管理。其中包括:1.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银行帐户管理;3.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并做账龄分析,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4.库存物资及药品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原则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加快资金周转;5.定期对库存物资及药品盘点并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管理。其中包括:1.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2.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固定资产总账、明细分类和实物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手续,确保固定资产处置的合规合法,不得擅自处置;处置收入是否上交财政,资产出租出借是否经过批准;4.在建工程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单独建帐、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5.依据《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要求:未经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六、对外投资管理。其中包括:1.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2.对外投资必须经集体讨论决策、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3.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登记;4.资产保值增值情况;5.对外投资监管考核情况。

七、负债管理。1.医院应规模适度,科学管理,不盲目扩大规模;2.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3.病人预交金应及时全额入账,严格退款手续,加强对账审核。

八、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其中包括:1.建立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医院奖金分配综合目标绩效分配机制;2.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夜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九、医院经济运营绩效评价。其中包括:1.预算及成本管理;2.营运资产;3.结余和风险管理;4.发展能力。

此外,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同步发布了《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其从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改善住院服务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九个方面对医院工作提出检查、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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