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解读(2)

档案管理2018-11-22王华老师

11月9日,国土资源部网站显示,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由国家海洋局移交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根据国家海洋局资料显示,自2002年至2015年9月底,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登记现状数据共706宗,包含约4.7万条数据和3200多个图片,确权用海面积约8.5万公顷。

此前的8月26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局交接了重点国有林区登记资料和土地基础数据。

9月9日,国土部与住建部也联合发文称加强住建部门的房屋数据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衔接,推进房地登记统一。

中地数码副总经理张利峰表示,各部门、地方的数据标准不一,导致了数据的整合性较差,国土部也有相关的指导文件,要求各地上报的数据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如此就能起到上下的融汇贯通。

“不动产登记的技术并无障碍。各地的思路和进展不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数据的共享无疑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支撑点”,张利峰介绍。

“各地按照国土部给予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格式进行填写移交,但在真正融合的时候仍存在一些待解难题。”南方数码总经理谢刚生在第十届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登记最关键的就是把数据统一到数据库,在统一的平台上,发不动产登记统一证书。他认为,数据整合的工作量应该占到整个不动产登记工作的80%。

南方数据亦在多地实地参与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其中通过精确方管的技术促进国土和房产之间的数据整合,对接。

“之前房产、林业、草原的数据库不一,数据质量也有很大的差别,数据的融合整合并不容易。”谢刚生介绍,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很多地方把原来的政务软件加上把其他的数据库挂接就可以解决问题,但不管怎么样,数据都必须重新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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