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军区划分变迁(2)

档案管理2018-11-02李一老师

广州军区:1955年4月15日成立,司令员李天佑(代),政治委员陶铸,副司令员文年生、梁兴初、詹才芳,副政治委员刘兴元。下辖:湖南、广东、广西军区,海南军区,军区防空军、公安军,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和陆军军、院校及地方部队。军区机关仍驻广州市。原中南军区所属河南湖北军区划归武汉军区建制;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1957年4月,撤销军区公安军,其所属部队划归所在省军区、海南军区领导。

1985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武汉军区分别与济南、广州军区合并,湖北省军区及驻湖北省境内的部队划归广州军区建制。黄永胜、丁盛、许世友、吴克华、尤太忠先后任司令员,刘兴元、韦国清、赵紫阳、孔石泉、韦祖珍、任思忠、华国锋、张平化、向仲华、习仲勋、王猛、张仲先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武汉军区:1955年3月7日成立(兼湖北军区),陈再道任司令员,王任重兼政治委员,李迎希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谭甫仁、张广才任副政治委员,叶明任政治部主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河南、湖北两省军区和驻该两省境内的陆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军区机关驻武汉市。7月,组建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撤销湖北、河南两省和武汉市的公安总队番号。1956年4月29日,总参谋部命令将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扩编后兼湖北省军区。同年8月1日起,武汉军区免兼湖北省军区。1957年2月,撤销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番号,其所属湖北、河南两省的公安内卫团进行缩编。1960年4月,汉口高级步兵学校、信阳步兵学校划归武汉军区建制。

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撤销武汉军区,分别与济南军区、广州军区合并。河南省军区和驻河南省的部队划归济南军区;湖北省军区和驻湖北省的部队划归广州军区。曾思玉、杨得志、王必成、张才千、周世忠先后任司令员,谭甫仁、钟汉华、刘丰、王六生、萧思明、吴烈、王平、李成芳、严政、刘建勋、赵辛初、陈丕显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昆明军区:1955年4月1日成立,以云南军区为基础组建,并兼云南军区,谢富治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秦基伟任副司令员,于一川任第一副政治委员,金如柏任第二副政治委员,鲁瑞林任参谋长,胡荣贵任政治部主任。下辖:贵州军区、云南省各军分区和驻两省的陆军军、公安部队等。军区机关驻昆明市。7月,云南军区公安部队改编为昆明军区公安军。1957年8月,以军区公安司令部为基础成立云南省军区,撤销公安军司令部番号。

1985年8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昆明军区与成都军区合并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番号撤销。秦基伟、王必成、杨得志、张铚秀先后任司令员,阎红彦、金如柏、李成芳、谭甫仁、周兴、刘志坚、贾启允、安平生、谢振华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成都军区:1955年4月14日成立,以四川军区为基础组成。贺炳炎任司令员,李井泉任政治委员,李文清、何正文任副司令员,阎红彦、郭林祥任副政治委员,余述生任政治部主任。下辖西康(旧省名,今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各一部)军区和四川省各军分区及公安部队等,军区机关驻成都市。7月,部分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警察,归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建制。9月,西康军区随西康省撤销。1956年2月,沈阳、北京、南京军区组建的5个预备役训练师调入成都军区。6月,成立军区炮兵司令部(1957年7月撤销)。1957年6月,西藏军区干部学校改为成都军区干部学校,归成都军区建制(1958年6月集体转业,移交四川省政府)。

1985年9月1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成都军区与昆明军区合并。黄新廷、梁兴初、秦基伟、刘兴元、吴克华、尤太忠、王诚汉先后任司令员,郭林祥、廖志高、甘渭汉、张国华、陈仁麒、谢家祥、严政、刘兴元、李大章、陈先瑞、孔石泉、钟汉华、徐立清、万海峰先后任政治委员,赵紫阳、谭启龙先后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兰州军区:于1955年5月1日成立,司令员张达志,政治委员冼恒汉,副司令员韩练成、杨嘉瑞、徐国珍,参谋长李书茂,政治部主任王庆生。下辖:陕西、青海军区,甘肃、宁夏两省(区)的各军分区和步兵、炮兵、骑兵、公安部队,以及步兵、炮兵等学校。军区机关驻兰州市。8月1日,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调归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建制。1958年5月,以银川军分区机关为基础组建宁夏军区。1961年5月,重建甘肃省军区。

1985年8月6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乌鲁木齐军区与兰州军区合并为兰州军区。皮定均、韩先楚、杜义德、郑维山、赵先顺先后任司令员,刘澜涛、李瑞山、萧华、宋平、谭友林、李宣华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新疆军区:1955年5月1日成立,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恩茂,副司令员陶峙岳、赛福鼎·艾则孜、郭鹏、张希钦,副政治委员曾涤。下辖:南疆军区、伊犁军区以及陆军部队。1958年11月,组建新疆军区干部学校(1962年11月改称新疆军区步兵学校)。1969年12月,伊犁军区改称北疆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划归新疆军区建制(1975年其领导机构撤销)。

1982年,新疆军区将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85年6月,乌鲁木齐军区与兰州军区合并为兰州军区,同时成立新疆军区(兵团级),归兰州军区领导。龙书金、杨勇、刘震、萧全夫先后任乌鲁木齐军区司令部员;萧思明、谭友林、谭善和先后任政治委员。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第一书记王恩茂、赛福鼎·艾则孜、汪锋先后兼任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司马义·艾买提、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谷景生先后兼任政治委员。

西藏军区:1955年5月1日成立,由省军区升为二级军区,直属中央军委领导,司令员张国华、政治委员谭冠三,副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朵噶·彭措绕杰、陈明义、李觉,副政治委员范明、王其梅,参谋长陈明义(兼),政治部主任刘振国。下辖西藏地区的陆军师和骑兵、工兵、炮兵、公安部队以及驻四川办事处。军区机关驻拉萨市。1958年11月,张经武兼任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8年7月,曾雍雅任军区司令员,任荣任政治委员。12月,西藏军区缩编为省级军区,划归成都军区建制。

内蒙古军区:1955年于4月20日成立,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乌兰夫,副司令员刘华香、刘彬,副政治委员苏谦益,参谋长孔飞,政治部主任廷懋。下辖:呼伦贝尔、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平地泉、乌兰察市,伊克昭、河奎等军分区和1个骑兵师。1960年4月,滕海清任代司令员,吴涛任政治委员。1967年5月,该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归北京军区领导。

福州军区:1956年7月1日成立,由福建军区改成,并兼福建军区。叶飞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皮定均、刘永生任副司令员,刘培善任副政治委员,黎有章任参谋长,廖海光任政治部主任。下辖:福建军区、江西军区和军区炮兵、工程兵、公安军及驻两省的陆军军、特种兵等部队,军区机关驻福州市。1957年5月,福州军区免兼福建省军区,以军区公安军机关组成福建军区机关,公安部队改编为守备部队。

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福州军区与南京军区合并,整编为新的南京军区。福建、江西两省军区和辖区内的野战军、地方部队及院校等,划归南京军区建制。韩先楚、皮定均、陈再道、杨成武、江拥辉先后任司令员,刘培善、杨尚奎、周赤萍、李志民、江渭清、廖志高、傅奎清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任政治委员。

大军区机关的设立,由于各军区所处的地理位置、担负的任务和领导部队的数量不同,其领导机构的设置和编制人数也不一样。各军区领导机关都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后方勤务部、财务部、军械部和军训处、防化学处、军事法院。有的军区领导机关还根据所辖特种兵部队的多少,分别设有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空部队、公安部队等领导机构或业务部门。这样,军区领导机关在体制编制上基本实现了诸军兵种的合成,初步成为合成军队的战役指挥机构。

二、省军区的设立

50年代中期,随着国内作战和剿匪任务的完成,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完善,特别是省级机构的正式建立和省域的调整划定,国务院决定取消原来的二、三级军区的称号,改称为省军区。对二、三级军区的领导机关进行了调整合并。决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均建立省军区。

从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在全国先后共成立了27个省军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中央直辖市分别设立卫戍区或警备区;北京设立卫戍区,天津、上海、重庆分别设立了警备区(旅大警备区也属于军级单位)。省军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的省(自治区)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省军区隶属大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国共产党省(自治区)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省(自治区)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省(自治区)常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领导若干个军分区和一定数量的部队。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省军区下辖军分区。

军分区,是省下行政区划的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所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军分区为师级。军分区受省军区和中共地区(省辖省、自治州、盟)委员会、行政公署的双重领导。军分区设有领导机关(司、政、后),有的还辖有一定数量的部队、分队。其主要负责所在地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军分区下辖县(旗)级设立了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部属团级,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人民武装部既是中国共产党县级地方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又是军队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部门。1969年11月15日,中共军委决定: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重庆、鞍山、青岛、湛江等重要城市均可根据需要设立警备区机构。据此,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一些重要城市,均组建了警备区。

三、7个大军区的建立

1985年5月,中国政府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1985年6月4日,邓小平到会作重要讲话。他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有变化,对外政策也有变化,这是两个重要的转变。第一个转变,是对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认识。过去我们的观点一直是战争不可避免,而且迫在眉睫。这几年我们仔细地观察了形势,认为就打世界大战来说;只有两个超级大国有资格,一个苏联,一个美国,而这两家都还不敢打。由此得出结论,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第二个转变,是我们的对外政策。过去有一段时间,针对苏联霸权主义的威胁,我们搞了“一条线”战略,就是从日本到欧洲一直到美国这样的“一条线”。现在我们改变了这个战略,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为使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适应这一新的情况和未来反侵略战争的需要,同时,鉴于现行军区体制存在战役纵深浅、独立作战能力弱、机关庞大、机构重叠、后方部署重复、浪费人力物力等弊端,中央军委于1985年7月决定将11个大军区调整为7个大军区,下辖陆军集团军、兵种部队、后勤保障部队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如今的七大军区划分即在那时被基本确定。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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