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前检查结算标准
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调整至1200元。
二、其余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其余事项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65号)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二胎产假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婚假国家规定】:2016年1月1日起晚婚假正式取消。据悉2015年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
【晚婚晚育假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计划生育法草案还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温馨提示】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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