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据介绍,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029件,其中议案作为建议处理的129件,共计1158件。其中,11件经代表提出或同意已撤件,最终确认1147件。根据建议条例规定,各承办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至迟应在9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
值得一提的,目前代表建议的内容和市政府办理答复的内容都没有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按照《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1147件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首次公开1023件。这其中,代表建议在4月上旬、承办单位答复意见在7月底前,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后,各承办系统及其所属承办单位将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分别公开代表建议及其答复意见等,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人事任免
李振奇被任命为市监察局局长
王海平年满60被免去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昨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李振奇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同时免去王海平北京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资料显示,李振奇现年59岁,1957年2月生,北京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曾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中共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局级),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局长。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兼)。
据介绍,李振奇长期从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政策法规和案件查办领导工作。任市纪委副书记以来,主要分管案件查办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形成了震慑。此外,李振奇注意加强对基层纪检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案件督办工作,针对“小官贪腐”等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指导区县纪委重点督办,制定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5年以来,处分“小官贪腐”300余人,平息了一批群体信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