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
独生子女是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的。根据2016年2月21日上午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北京市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受理单位】:女方户籍所在地(如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到一方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办理时间】:2月27日开始
【相关业务】:北京准生证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010-12356
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
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资料:
1、申请人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例如户口簿或父母存档单位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2、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3、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结婚证;
5、其他子女死亡有效证明(申请人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需提供)。
【备注】:
1、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2、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发放
1、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女方年龄不低于28岁可以申请再生育。
2、已经办理过独生子女光荣证人员申请再生育则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用。
3、在其它地区出生的二孩,父母属于北京户口且符合单独二胎政策,可把户籍转回北京。
4、符合单独二胎政策,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