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蓝网报道,拟定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提交审议,将于1月下旬正式公布实施。条例将明确特殊家庭的三孩生育,并对再生育奖励作出规定。同时,在生育登记服务方面,我省还将探索互联网+的手段。
目前各地医院已经开出“再生育咨询门诊”,省妇保的再生育咨询门诊量比半年前增加了四倍,医院今年扩招20位妇产科医生,并增加60多张床位,为即将到来的二孩生育高峰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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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两孩无需审批准生证将取消】
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决定》提出,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此外,《决定》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
《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随着政策的调整,准生证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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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2016元旦起实施】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无论生育一孩二孩都可获得延长生育假
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由于这条规定涉及面广,引发公众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