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学生征兵,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简章(2)

重庆征兵网2018-06-16王新老师

2.对体检合格人员,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在7月5日以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政审。

(三)专业审定

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的学历、毕业证、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收专业进行审定。重庆市征兵办公室组织集体定兵,并通知到学校或本人,而后由毕业学生报名区县(自治县)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四)批准入伍、签订协议

7月15日前,市征兵办公室与招收单位完成新招士官档案材料交接,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入伍通知书。

(五)组织交接

直招士官在8月2日至10日自行到招收单位报到,由部队发放被装。

四、招收士官的待遇

直招士官入伍时间从今年8月1日起算,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今年12月1日。直招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下士、中士3年,上士以上每级至少4年。上士以上士官可以作转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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