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求,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情况
三、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男性毕业生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专业网上审核。直招士官报名网址:http://gfbzb.gov.cn。
2.女性毕业生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cqbys.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cqzbbgs@163.com进行报名,务必填写报名电话。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
(二)体检政审
1.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对初审合格人员统一集中组织体检(女性毕业生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检)。具体时间由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青年参加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同一底片的1寸彩色登记照6张、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
2.对体检合格人员,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在7月5日以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政审。
(三)专业审定
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的学历、毕业证、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收专业进行审定。重庆市征兵办公室组织集体定兵,并通知到学校或本人,而后由毕业学生报名区县(自治县)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四)批准入伍、签订协议
7月15日前,市征兵办公室与招收单位完成新招士官档案材料交接,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入伍通知书。
(五)组织交接
直招士官在8月2日至10日自行到招收单位报到,由部队发放被装。
四、招收士官的待遇
直招士官入伍时间从今年8月1日起算,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今年12月1日。直招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下士、中士3年,上士以上每级至少4年。上士以上士官可以作转业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