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8)

策划书2018-06-30才子老师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要将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指标纳入县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和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要将文明城市创建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县考核办把县创建办提供的督查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总分,以强力推进目标责任的落实。要组织好对创文工作分阶段、分时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于在季度考评中,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黄牌警告,取消该单位年度各类评优资格。在通过创文考核验收后,按照“失分重罚、保分有奖、超分重奖”的原则,对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奖惩。

(四)创新工作载体,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在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美丽乡村、未成年人、五大创建、城市管理精细化等方面深入探索,创新思路,丰富载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机制、管理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使创文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靖边”的主要抓手,凝心聚力,常抓不懈,努力形成创文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2016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加强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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