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
一是与承贷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丰富扶贫小额信贷的产品和形式,创新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金融服务,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扶贫效益明显。
二是以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和产业扶贫为目标,通过公开评级授信、公开贷款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严格信贷风险管理,努力构建产业扶贫特惠金融服务新机制。
三是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开展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元以上,2016年、2017年力争保持50%以上的增长速度。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比例和规模大幅增长,贷款满足率明显提升,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稳定增长,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农户人均收入大幅增加,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
三、工作原则
(一)精准扶贫,信用贷款。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稳定脱贫的可靠保障、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的有效手段,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特惠金融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进行评级授信,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注重按市场规律推动金融扶贫持续健康发展,金融部门按照市场原则独立运作,自主调查、评审、放贷。
(三)加强宣传,尊重意愿。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让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
(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贷款发放遵循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严控风险底线。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扶贫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差别式贴息扶持。金融机构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信用评级,审慎核定授信总额,合理设定贷款管理比率。
(五)阳光操作,公开公正。评级授信、放贷、贴息、回收实行全面公开,阳光操作,确保公开性、精准性和真实性。
四、主要措施
(一)摸底评级授信。结合建档立卡情况,开展扶贫小额信贷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在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实际情况,承贷金融机构完善增信措施,通过改进评级方法或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结合“双基双赢”合作贷款模式,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进行授信。将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与银行贷款管理系统、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有效对接或信息共享,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个人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