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2)

材料素材2018-07-25才子老师

1.是否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发展党员(2、5分);

2.是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2、5分);

3.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否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2、5分);

4.是否按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转正(2、5分)。

(五)党建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执行街道工委的决定、命令情况(10分);

2.上报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10分);

3.资料、会议记录、文件的整理和归档是否及时、规范(10分)。

(六)围绕中心任务或重点工作开展党建活动情况(10分)

1.特色活动(5分);

2.创新性活动(5分)。
二、考核方式

1.镇党委采用“量化记分制”进行跟踪各村党支部日常的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村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实现对各基层党支部的阶段性评价。

2.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为考核周,考核结果在全街进行通报、公示。

三、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的分值共计100分,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90以上分为“优秀”,80以上为“良好”,70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差”,60分以下为“较差”。

2.每季度考评结果未达到“良好”支部,支部书记要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拿出整改意见;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良好”,将取消该支部年终基层先进支部评定资格,取消支部书记年终先进个人评定资格。

3.每季度考核排名第一且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支部,将给予该支部及党务工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4.考核结果存档,将作为支部书记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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