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解放军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7号)和北京市《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京征[2015]1号),参照京卫联[2008]1号文件和昌平区征兵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从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单位
2016年度在昌平区直接招收士官的单位有:北京军区5人、总参谋部2人、武警消防部队1人,总人数为8人。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2016年应届普通本科男性毕业生;根据北京市征兵办公室要求,专业为计算机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招收程序和办法
招收工作由昌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学校武装部和用人单位配合开展。其工作程序为: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
四、招收工作时间安排
5月底前,完成报名和学历专业、体检政审的初审,确定预招对象;6月底前,完成学历审查、专业审定、体检政审、与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批准入伍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