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
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
各位毕业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精神,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在毕业生离校前的5、6月份进行应届毕业生的入伍预征工作。为确保预征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就业工作的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办案。
一、预征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预征年龄
应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三、预征流程
(一)2016年6月13日前:学生向各学院报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学院森工楼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