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08-10李一老师

年初以来,县统计局坚持围绕“建设六个全椒,冲刺第一方阵”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和服从于发展第一要务,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现将我局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坚持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全面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会上,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各项统计活动中,始终坚持廉政纪律和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纠正“四风”,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2、层层分解责任,明确责任目标。

年初,我局对照建始县20XX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和《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分解》,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层层建立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县统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办法》(统计[20XX]31号),明确了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要求认真执行“五严肃五严禁”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遵守中纪委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执行“七严禁”,切实转变作风;在源头治理工作中,规范管理,严格程序,党务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同时制定了个人腐败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并签字确认。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股室和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全局形成了任务明确、目标具体的责任网络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我局始终坚持把落实各项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委30条、市委26条以及县委22条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反对浪费条例》,同时认真做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章程办事,用规范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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