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规定

住房公积金2018-08-19李天扬老师

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下2016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提取条件、资料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积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资料外,还将根据提取的不同条件与情形,划分如下(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自住房相关资料:

1、已办房产证: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购买本市一手房的提供《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购买本市二手房或外市住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未办房产证: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外市购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建造自住房相关资料:

1、房屋在建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房屋已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翻建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修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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