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央行、住建部、财政部要求,北京市已经从2月21日起调整公积金存款利率。此次调整后,统一为1.5%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此次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之前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此前,北京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中,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为0.35%,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1%。此次调整后,统一为1.5%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存款利率提高后,缴存者究竟能多拿多少利息?记者了解到,如果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上年结转余额10万元,按照1.5%计算,全年产生的利息较之前增加400元。同时,假设该名职工每月归集住房公积金1000元,从活期存款变为一年期定存后,一年的利息将增加74.75元,总计474.74元。
【延伸】
相关定义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