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率上调对购房者影响不大
1万余额每年可多收40元,专家称有利于做大公积金资金池
公积金改革加码,缴存进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将实现不同程度的增值。2月17日,央行、住建部及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政策将于2月21日开始实施。
长江商报记者计算发现,这相当于国家每年为公积金缴存者发了一个160亿元的“利息红包”。
每年发放160亿元“利息红包”
过去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一直偏低。如果是当年发放的公积金,只能按照0.35%的活期利率来计算;如果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可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只有1.1%。新政实施之后,所有公积金账户余额均按照1.5%来计算。如此一来,人们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收益率提高了4倍多,而上年转结的公积金余额收益率则提高了近40%。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也就是说,每年多支付的利息将通过公积金的投资来补贴,而不是靠提高公积金贷款利率实现,因此对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购房的积极性影响不大。
新政实施前,因为公积金存款利率较低,很多人即便不买房也想通过各种途径将公积金提现。现在,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提升至1.5%。“1万元的公积金余额,每年也只多40元的利息,感觉改变并不大。”有市民算账后,对其实质效果提出了质疑。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公积金缴纳的本意是做大公积金资源的资金池,而不是首先考虑增值空间。“尤其在今年,公积金支出可能相对愈发吃紧,所以鼓励大家积极缴纳公积金,形成涓涓溪流汇成海的效应,才是此次政策改革的重点。”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为7.49万亿元,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约3.7万亿元。这3.7万亿余额如果全部计算利息,此前每年是大约400亿元;而调整之后,则变成了大约560亿元。也就是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可以每年多获得160亿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