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力度,中心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现出台如下惠民政策:
一、公积金提取的新规
1、凡在我市购房的职工,购房后三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购房人或其配偶在我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给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不予提取。
2、购房手续以购房发票和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购房时间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房价以发票数额为准。
3、购房人在购房后三年内可一次或多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提取资金划入购房人账户,累计提取数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
4、购房后首次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为: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
1、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限制条件:本人或其配偶在我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给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所担保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不予提取。
3、所需资料:须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及户口簿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三、关于调整非公单位职工贷款政策的通知
非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符合《白银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正常缴存时间在1年以内的(含1年),可贷最高额度为15万元;单位正常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可贷最高额度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四、异地缴存贷款试行办法
1、异地缴存贷款。异地缴存贷款是指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户籍在白银市,本人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白银购买住房,在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