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2018-07-25李一老师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昨起有调整了。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政策,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包括放宽缴存条件、贷款首付比例等,要买房的刚需族和改善型购房需求者有福利了。

根据新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由“职工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

“这一条是此次新政最大的亮点。原本想购房,却因住房公积金缴存期没满12个月的刚需购房者,可以提前半年购房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副主任周梦琳介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76698人,其中缴存半年以上的有70355人,占比很大。

此次新政还降低了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之前,首套住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是20%,现在放宽到144平方米(含)以下首付也只需20%。”周梦琳说,不过具体的贷款额度还需根据缴存职工的每月缴存额、年龄及账户余额综合计算,乐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另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但二套房最低首付30%,需满足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且首套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46.92平方米。

“这一条将给住房改善型购房需求者带来重大利好。”周梦琳说,之前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想再次申请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须不低于60%,且还要首套房贷款还清2年以后才能再贷。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