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从3月10日起对申贷资格缴存标准和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新的公积金政策中的贷款额度遵循就低原则,因此不少缴存公积金数额较少的市民受影响最大,贷款数额缩水。
贷款就低额度缩水24万
市民张晓娜最近有些心烦,原因是去年年底在李沧区买了新房,交上首付,还有60万余款没有支付,本想着等房子封顶后就可办理贷款,却赶上了公积金新政策发布。目前张晓娜购买的楼盘还没有封顶,按照规定楼盘需要封顶后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3月10日之前房子不封顶就只能按照新政策进行贷款了。此外,按照最新政策,原本公积金贷款能贷60万元的单身青年,现在最多只能贷36万元,张晓娜手头没有这么多存款支付房屋尾款,因此对如何筹措剩下的24万元感到十分苦恼。
新政策就贷款额度计算调整: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从40%调整为30%,同时增加个贷余额倍数法和单方、双方正常缴存职工家庭申贷额度限制,并按就低原则确定贷款额度。现在贷款要跟账户余额挂钩,我公积金账户现在只有1万多元。按照就低原则,我只能按照账户余额倍数计算,最多贷15万元。张晓娜说。有很多年轻人由于工作年限少,或是其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比较少,而导致贷款额度很低。
本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已受理登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前已受理登记的借款职工,仍执行原政策。11日,记者向市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咨询得知,购房者只要在3月10日之前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材料进行登记,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录入了借款人的信息,仍按现行政策确定贷款额度。
针对前文提到的购房者张晓娜的情况,记者了解到,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购房者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等待楼栋主体封顶,这时办理公积金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随后开发商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贷款协议,最后购房者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但现在很多在售项目都是未封顶甚至是刚打好了地基就预售,不具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贷款协议的条件,因此在业主签署购房合同后至今仍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开发商有无与公积金中心签署贷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