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及方案

中考政策2018-11-09李一老师

2016年淮南中考将于6月14日至6月16日举行,接下来考生及家长最关心的莫过于为淮南中考的招生政策及录取方案,所以高教网教育中考频道特为考生朋友们准备了“2016年淮南中考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录取原则和依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市招办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录取系统平台上统一组织录取。加强对录取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录取结果的真实准确。实行“阳光录取”,保证录取的公开透明,市招办邀请高中阶段学校现场观摩网上录取流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信息技术、体育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2.录取步骤。

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同时录取。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录取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3.录取办法。

根据各校招生数、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最后一个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高等级数量的多少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顺序的成绩,逐一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调剂录取。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录取后,市招办在“淮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没有完成招生数的学校名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办统一填报第一批次调剂志愿。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方可开始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两个批次录取后,由市招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未被志愿录取的考生到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填报调剂志愿,参加第二次调剂录取。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录取。

5.特长生招生。

今年,对省级示范高中是否招收特长生不作硬性规定,各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决定。学校根据本意见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办法,报经市招办批准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仅限艺体类和科技类,且数量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数的5%。各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资格,确保特长生质量,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并持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与特长生报考志愿一致。各校组织特长生专业考核的时间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同时进行,预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招办。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市招办提前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淮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若未完成特长生招生任务,剩余计划则调整为该校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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