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19日联合公布的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方面,这次调整区分了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还区分了90平方米及以下和90平方米以上住房。
契税政策:
区分了90平方米及以下和以上
根据通知,契税政策为: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营业税政策:
区分不足2年以及2年及其以上
根据通知,关于营业税政策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暂不实施
本次调整中,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
▲▲分析
楼市税收优惠调整传递强烈“去库存”信号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是财税领域亮出的调控房地产市场一记“大招”,传递出房地产“去库存”的强烈信号。
“此次的契税、营业税调整,主要是取消了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区别,并增加了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优惠。”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楼市政策继续频频发力:在实施不“限购”城市下调房贷首付款比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这都被业内认为是有助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