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政策改革2018-12-02王华老师

2016年江苏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新一轮的公车改革正在实施,中央“三条红线”的划定,彰显出决策者坚定的决心。

实际上,中国从未放弃过解决“车轮上的腐败”,并曾经为此进行过无数次试验。大概从20多年前开始,江苏省就开始酝酿公车改革,2002年,江苏省各地陆续开始了符合当地情况的公车改革。

由于江苏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发起的车改模式也不尽相同。不过,发生在苏南、苏北和苏中的每一次车改试水,都为2015年公车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理论营养或者前车之鉴。

各地样本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江苏省的公务用车改革已经起步。后来,有学者分析,这一次改革是自下而上的,一般由乡镇基层到县以上机关,苏、锡、常、宁四市乡镇最先全部完成改革。

如今看来,这一次的车改有三种模式:货币化改革,即按月按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租赁式改革,即从社会上租车,按一定价位买断所租车辆的年使用权;包干式改革,即设立专门账户,以乘车券或票的方式发放。其中以货币化改革最为常见,曾占实施车改乡镇的七成多。鉴于经济发展水平南北差距大,改革一直分类进行——苏中一些地区在苏南后实行车改,苏北不少地区则没有改革。

淮安楚州(现淮安区)

租用社会车辆向市场购买服务

模式

2002年,淮安楚州区在江苏率先进行了公车改革的市场化探索,把当地公车出售给个人,“公车”变为“私车”,政府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按年租用车辆。同时,所租用的车辆只能为乡镇公务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业务。公务人员用车时需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

“从2003年开始淮安市淮安区(当时称楚州区)的乡镇单位就已经不再掏钱购车养车了,因为2002年底淮安区针对全区内的27个乡镇46辆公车进行了改革。”一位知情人说。

而在相关部门当年的一份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在改革过程中,驾驶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安置,公务车辆则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通过竞标不仅使买车人成为车辆所有者,同时也成为车辆的出租人。车辆专门服务于租车单位,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政府则对车辆进行返租,租车单位承担租金外还要承担因公务派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驾驶员出车在外地的食宿费。这也就是说,将淮安区各个乡镇的公车出售给个人,明晰车辆产权归私人所有;政府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政府按年购买车辆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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