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2015年11月5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有关通知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强调,《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对照标准,进一步明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边界,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更加严格、透明。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要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做到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党章党纪党规意识,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把学习《条例》和《准则》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纪、畏纪、守纪。三是要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按照工作安排,下一步内蒙古管局将采取以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全文和个人自学的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并通过收听收看专家辅导、全员答题等活动,提高学习成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务川检察院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1月9日上午,务川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贵州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泽发同志主持。
郑泽发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利器。《条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党内法规,划出了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干警的言行和机关管理要严格遵守,全院干警要对照《条例》和《准则》查找问题并形成常态。
郑泽发指出: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职责,纪检部门履行好监督职责。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条例》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办案部门的干警还要认真领会纪律与法律的界限及衔接问题,把《条例》和《准则》两部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马胜举志围绕《准则》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和《条例》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负面清单及《贵州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