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2018-06-29李一老师

今(2016)年,成都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标准尚未确定,将依照本年度国家补贴的金额、医保待遇水平等因素制定。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消息。

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在会上表示,今年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该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已缴的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100元和180元两档。今年将缴的2017年度缴费标准目前尚未确定。要根据几点因素来确定:一是本年度国家财政补贴的状况,因为个人缴费与国家补贴之间有一定比例关系。二要参考2016年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三是缴费标准还与未来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相关联,如果报销标准提高了,有可能缴费就要适当上浮。

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年都会制定一次。2017年度的保险基金筹资标准相对2016年度要有所提高,但上调幅度尚不明确。

张济环还提到,成都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医保处该负责人介绍,这是一项保障“失能老人”日常生活护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成都现有老年人249万,超过户籍人口的20%。成都目前处于初步摸索阶段,将对政策进行探索研究。

【相关链接】

2015年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规定

【缴费对象】: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缴费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24:00

缴费标准:

1、缴费档次:90元/190元每人每年。

2、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有条件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90元标准缴费。

3、低保对象/残疾人等人员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按每人每年19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

住院报销比例:(缴费档次不一样,报销比例不一样)

90元/每人每年: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

2、一级医院:85%;

3、二级医院:75%;

4、三级医院:50%。

190元/每人每年: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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