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新政策要在2016年2月1日起才实施,下面是中国人才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解读,仅供参考。
将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最高将被罚款500元;医疗机构不得允许用医保凭证套取现金、有价证券或购买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日前,河北省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严禁参保人员伪造诊断证明骗保
《管理办法》同时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时的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明确,参保人员应当遵守三项规定:在就医、购药时,主动出示基本医疗保险凭证,接受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证件查验,自觉履行诚信义务;
不得采用冒用他人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就医,伪造、变造诊断证明、病历、处方等证明材料或者虚假医疗票据、收费明细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不得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
医保部门将实时监控就医购药信息
《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信息和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信息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并与社会保险、财政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约谈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并提出限期改进管理的意见。
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