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身份参加2016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2016年缴费标准出炉了!12月11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1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档全年缴费2132.4元,二档全年缴费4691.28元。
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等人群,每年缴纳一定参保费后,便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刷卡看病、医疗费报销等待遇。每年具体应缴多少钱,计算基数与前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挂钩。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次性趸交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执行201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52元,它的75%即42639元作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即一档全年缴费2132.4元,二档全年缴费4691.28元。由于社平工资上涨,和2015年缴费标准相比,2016年要分别多缴219.6元、482.88元。
下面是高教网教育在官方收集的通知全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201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5〕25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继续促进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852元的75%,即42639元,作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一档全年缴费2132.4元,二档全年缴费4691.28元。
2016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次性趸交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执行201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568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