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镇医疗保险主要政策介绍

医疗保险2018-08-27才子老师

一、参加医疗保险正常的缴费比例和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参保: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
  2、以个人身份参保: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
  (二)住院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单位参保或以个人身份参保均按缴费基数的5.5%缴纳。
  (三)大病互助医疗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按1%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四)基本和住院医疗保险人员退休前连续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不满15年的,必须补缴。
  (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城镇老年居民(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个人缴纳120元;城镇中青年非职工居民(18周岁及以上,男59周岁、女49周岁及以下),个人缴纳180元。
  (六)少年儿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纳40元。
  (七)用人单位按月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3月份之间、居民在每年10月至12月20日之间、少儿在每年9月当月1至20日之间缴纳下一年的医保费,逾期责任自负。
 二、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分为:固定账户和月度账户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2016年固定账户:根据最低月缴费基数2299元和最低档次的账户划入比例3.5%计算并取整数为每月80元,全年960元,扣除应缴补充医疗保险费60元全年实际为900元,年初一次划入。差额部分(即月度账户),在每月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再根据每人实际缴费基数计算划入。
  月度账户计算公式:月缴费基数×对应比例-月固定账户。
  对应比例:35周岁以下3.5%,36-45周岁4.5%,46周岁以上5.5%,其中:2016年月缴费基数大于4306元,上述比例再增加0.5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实际划入87.5元,其中:固定账户67.5元,月度账户20元。全年固定账户810元,年初一次划入,月度账户全年合计240元,全年总合计1050元。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每月实际划入85元,其中:固定账户65元,月度账户20元。全年固定账户780元,年初一次划入,月度账户全年合计240元,全年总合计1020元。
  退休人员低水平医保(医托)个人账户每人每年300元,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每人每年90元。
 三、原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待遇
  固定账户(住院保险600元)用完后,参加基本(住院)医疗保险人员享受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待遇的自付段标准为600元。限额标准:一种慢性病2000元、两种及以上慢性病40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50%,退休人员75%。非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限额40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80%。
  从2011年起不再进行慢性病申报,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即:个人账户(或相当个人账户)用完,个人再负担600元后,仍需就诊治疗的,请在人院、中医院、二院、三院、四院、兵房、苴镇、丰利、双甸、马塘医院就诊并结算。全年计算,在3000元以内,在职人员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医保中心不受理此类业务的零星报销。
 四、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
  县外特约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为600元,县内其他医院为500元,少年儿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0、100、1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则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依次递减20%,最低不低于200元。在转院连续治疗过程中,起付线按高一级医疗机构的标准计算。长期连续住院,恶性肿瘤病人放化疗一年内多次住院,按每90天计算一次住院起付线。
 五、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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