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5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各项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怎样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答:本学年度大学生参加了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选择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不能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四、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代收保险费,录入学生参保信息(参保学生需准确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基础信息,确保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及时准确送达)。
五、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可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六、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加2015-2015学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80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380元和190元两个档次。
七、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
1.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1)基本医疗报销
封顶线: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按2016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为17.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