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基数

医疗保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辽宁沈阳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为3715元/月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最新资讯,从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月。 5月9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和讯放心保)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由之前的3212元/月,调整为3715元/月。上调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者每月至少多缴34.2元,最多多缴50.3元。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那么,本次上调后,按照新标准进行缴费,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按照10%的比例缴费,调整后,每月缴费将为371.5元,每月需要多缴:(3715-3212)×10%=50.3元;如果按照6.8%的比例缴费,每月缴费将为252.62元,每月需要多缴: (3715-3212)×6.8%=34.2元。

  据市医保局介绍,沈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6.8%或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6.8%的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从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按10%比例缴费的,可建立个人账户,并可用医保卡到药店消费。

  不管怎样,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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