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我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财政补贴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内支付比例继续保持在80%和70%以上。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989.7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9.98%。
今年,我区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扩大了按病种付费结算和付费总额控制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额付费方式已推广到17家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启动了医疗保险封闭运行企业纳入社会统筹工作。全面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切实增强了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能力,已将白血病靶向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2个医保统筹地区出台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其中5个地区已开始兑现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