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度医疗救助金通过市民卡发放

医疗保险2018-11-28三水老师

  根据苏州市社会医疗年度救助、自费救助标准,参保人员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并结算的自负医疗费用达到4000元(含)以上,可分档次享受2016年度医疗救助(含低收入家庭),救助金将在春节前通过救助对象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发放。

  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在社会保障功能有效的情况下,年度救助金今年1月下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救助对象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相关联的银行账户。款项发放到位后,救助对象可持市民卡及交易密码至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ATM办理取款业务。

  因劳动关系终止、转移及年度内身故等情况所致的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无效的情况下,参保人员或家属需先拨打东吴人寿的业务咨询电话(400-825-6789),咨询了解办理领取救助金的相关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三区(市区、吴中区、相城区)社保中心东吴人寿窗口办理。

  为方便参保人员查询,苏州市三区(市区、吴中区、相城区)社保中心将于近日公布2016年度苏州市社会医疗年度救助名单,参保人员可分别登录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zsbzx。net。cn)、吴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zwzrsj。gov。cn)、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cldbz。gov。cn)公告栏进行查询;或登录东吴人寿官网查询,也可以到参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查询。

  市区社保中心位于十梓街548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楼,咨询电话为65217802,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吴中区社保中心位于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咨询电话为67077672,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相城区社保中心位于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为67598001,办公时间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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