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牧民医保范围扩容

医疗保险2018-11-28李一老师

  2016年,新疆将安排资金422384万元,用于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水平,我区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将由350元提升至400元。得益于此,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相关优惠措施也将尽快落实。

  据了解,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政策主要以参合(保)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作为报销标准,而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则以病种作为切入点。为有效减轻农牧区居民治疗重大疾病时的经济负担,多年来自治区农牧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不断扩容,目前已有22类54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并将全年可报销限额提升至8万元。

  2016年9月,我区曾对22种重大疾病的单次住院限额进行调整,精神分裂症患者单次入院限额从原本的2万元提升至3.5万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保办会计师鲁小丽说,精神类疾病的治疗周期较长,且病情易反复。对于精神分裂症重症患者来说,如若达到单次入院限额两万元时,病情仍未达到出院标准,在自愿接受治疗的前提下,需自费承担超额费用。这种情况下,不少农牧民会迫于经济压力选择出院。可回家后患者病情极易复发,周而复始反而加重了患者的负担。将单次入院限额提高,将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延长患者在院治疗时间,病情复发率将大大降低。

  乌鲁木齐市某医疗机构医保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已经出台,但具体的执行还需要网络、软件、财政补助、政策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同步推进才能得以实现。随着新农合资金总量的扩容,相信更多的农牧民能很快享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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