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江西连续第12次上调养老金。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企业缴费年限≤15年,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15年,每满一年增加3元
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高龄倾斜
70周岁≤年龄<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龄≥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方案解读】
1、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今年1月起同步调整养老金
9月20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28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2、按略高于去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上涨
“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江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16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