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养老保险2018-07-13李天扬老师

办理条件

(一)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二)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三)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材料

转入: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转出:居民身份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办理流程

转入: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开发区社保中心对提出申请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出申请;开发区社保中心经办人员对提出申请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转出手续,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职工将该凭证递至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办理地点

淮安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 0517-83666187

办公地址: 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4号

上班时间: 工作日9:00-17:00

  •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淮安市金湖县园林路183号

  • 0517-86912069

  • 工作日9:00-17:00

  •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淮安市盱眙县迎春大道企业服务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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