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29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四舍五入)。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公报》,深圳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涉及本省、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于7月1日起随工资调整
从市社保局获悉,随着广东省、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线”、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上线”、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至18162元;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下线”调整为3632元;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提高为36324元。
养老险缴费基数“下线”2030元
市社保局日前发出“关于调整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了。按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医疗险一档“下线”3632元
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的“上线”和“下线”均提高了。按照规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按照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下线”为3632元。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6054元,二档的月缴费为42.4元,三档的月缴费为3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