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冯有宽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如何规定?
答:按照规定,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项目包括哪些?
答: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以及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以及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问:什么是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筹资模式?
答: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作人员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改革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比如以去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453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略高)为例,按照职工本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比例分别计算,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分别为363.04元和181.52元。
问: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如何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答:按照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自治区实际情况看,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数编外人员已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些人员按规定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于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自治区将出台补缴费用等政策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养老险保险,确保编外人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