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新政策2018-07-20三水老师

广州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1、规定标准:80%

2、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

其他医疗机构: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门诊大病、慢性病报销标准

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有以下20种:阿尔茨海默氏病、癫痫、肝硬化、高血压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参保人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人员类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其他

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每月

最高支付限额


规定

标准

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

销售的甲类药品




在职职工85%93.5%65%200元/病种,

不滚存、不累计

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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