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新政策2018-07-20王华老师

娄底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条件
1、参加医疗保险;
2、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3、在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4、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单;
6、社会保障卡;
7、《市医疗保险手册》;
8、医院全额结账证明;
9、单位情况说明;
10、属急诊留观的,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医保中心受理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意】: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2、材料不齐补正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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