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20号)精神,现就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下同)下岗和失业人员供暖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在张店区或市高新区的下列人员:
1、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
2、原市属、张店区属、高新区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中心城区下岗和失业人员供暖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每人313元。
三、发放办法
1、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由企业负责发放;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供暖补贴,直接打入个人社保卡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
四、发放时间
11月15日前发放完毕。
五、咨询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12333 3175905
张店区咨询电话:2286289
高新区咨询电话:358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