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政策2018-08-18三水老师

南充市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统筹规划,年初对全市棚户区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将全市城市棚户区、林(垦)区棚户区、城中村、乡镇危旧房分类进行了调查统计,制定了2013—2016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全市计划改造的城市危旧房和棚户区94122户,改造面积将达到560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制度,根据国、省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结合具体改造中的实际,出台了《南充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管理实施办法》、《南充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棚户区的界定范围、改造方式、规划建设、资金及土地管理、补偿政策等进行了统一;对安置还房实行户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保底”安置。三是丰富改造方式,不简单大拆大建,因地制宜,根据群众意愿,采取拆除新建、改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改造方式。在集中连片的棚户区综合改造上,采取公益性项目由政府主导,开发性项目交由市场运作,符合整体规划、仍具备使用功能的危旧房和老旧小区引导居民自主改造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四是加快建设进度。在拆迁安置中,制定了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安置政策。积极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落实安置还房建设用地,千方百计加快安置还房建设。今年以来,全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6.3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开工25674户,改造面积11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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