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福建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方案大解读

新政策2018-07-21李一老师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2015-2016福建省土地流转补贴政策》是土流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由于该土地流转补贴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2015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推动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省统筹、市督促、县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按照“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五年基本完成”的工作要求,2015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按照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数据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除了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外,各设区市要按照耕地面积每亩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分年度拨付;各县(市、区)也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费用。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国土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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