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最新行政区域划分和调整方案
一、县以上调整
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洞头区的行政区域,洞头区人民政府驻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
(2015年7月23日国函[2015]122号)
二、县以下调整
(一)同意嘉兴市南湖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七星镇,其行政区域改由南湖区政府直辖。
(2015年1月浙政函【2015】2号批复)
设立七星街道,辖4个社区、6个行政村。
(2015年1月30日嘉政函【2015】4号批复)
(二)同意长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煤山镇、白岘乡、槐坎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煤山镇。调整后,新的煤山镇辖1个社区、2个居民区、24个行政村。
(2015年5月8日浙政函〔2015〕43号批复)
增设龙山街道。调整后,龙山街道辖4个社区、4个居民区、4个行政村。
(2015年5月11日湖政函〔2015〕23号批复)
(三)同意宁波市镇海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调整骆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贵驷街道。
(2015年7月10日甬政发〔2015〕84号批复)
(四)同意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调整滨江街道管辖范围,增设蒲鞋市街道。调整南汇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南郊街道。调整五马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南街道。调整松台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广化街道。调整双屿街道管辖范围,增设丰门街道。
(2015年8月15日温政函【2015】108号批复)
(五)同意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调整藤桥镇管辖范围,增设山福镇。调整后,藤桥镇辖1个社区、5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南街183号);山福镇辖3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临江东街208号。
(2015年12月7日浙政函[2015]167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