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区划调整详情:
1.杭州市(副省级)。即原杭州市区。杭州市调整设立12个市辖区。杭州市辖12个市辖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良渚区、下沙区、江东区),面积3068平方公里,人口422万。实现GDP4065亿元。
2.宁波市(副省级)。即原宁波市区。宁波市调整设立8个市辖区。宁波市辖8个市辖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洲区、鄞江区、东钱区),面积2560平方公里,人口228万。实现GDP2466亿元。
3.绍兴市(地级)。即原绍兴地区。撤销绍兴县,并入绍兴市,绍兴市调整设立5个市辖区,面积1489平方公里,人口142万;撤销新昌县,设立新昌市。绍兴市(绍兴地区)辖5个市辖区(越城区、柯桥区、迪荡区、会稽区、滨海区)代管4个县级市(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市),面积8256平方公里,人口437万。实现GDP2375亿元。
4.嘉兴市(地级)。即原嘉兴地区。嘉兴市调整设立3个市辖区,面积968平方公里,人口90万;撤销嘉善县,设立嘉善市;撤销海盐县,设立海盐市。嘉兴市(嘉兴地区)辖3个市辖区(南湖区、秀洲区、新禾区)代管5个县级市(海宁市、桐乡市、平湖市、嘉善市、海盐市),面积3915平方公里,人口338万。实现GDP1918亿元。
5.湖州市(地级)。即原湖州地区。湖州市调整设立3个市辖区,面积1588平方公里,人口109万;撤销长兴县,设立太湖市;撤销德清县,设立德清市;撤销安吉县,设立安吉市。湖州市(湖州地区)辖3个市辖区(菰城区、南浔区、菱湖区)代管3个县级市(太湖市、德清市、安吉市),面积5818平方公里,人口258万。实现GDP1112亿元。
6.富春市(地级)。即原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组成。撤销富阳市。设立富春市,富春市设立2个市辖区,面积1831平方公里,人口65万;撤销桐庐县,设立桐庐市;撤销淳安县,设立千岛湖市;建德市改名为新安江市。富阳市(富阳地区)辖2个市辖区(春江区、新洲区)代管4个县级市(临安市、桐庐市、新安江市、千岛湖市),面积13528平方公里,人口249万。实现GDP1034亿元。
7.新湾市(地级)。即原慈溪市、余姚市组成。撤销慈溪市、余姚市,合并设立新湾市,新湾市设立4个市辖区。新湾市辖4个市辖区(浒山区、越海区、西海区、四明区),面积2680平方公里,人口188万。实现GDP11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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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舟山市(地级)。即原舟山地区。舟山市调整设立3个市辖区,面积1027平方公里,人口75万;撤销岱山县、嵊泗县,合并设立岱山市;舟山市(舟山地区)辖3个市辖区(定海区、普陀区、静海区)代管1个县级市(岱山市),面积1440平方公里,人口106万。实现GDP533亿元。